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发布PQA0877号检疫公共警报,从2013年4月30日起修订从非芋叶枯病国家进口新鲜大芋头块茎的条件。
采纳区域经销商、进口商和经纪人建议,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修订从非芋叶枯病国家进口新鲜大芋头块茎的条件。对进口条件的变化如下:
从汤加进口的新鲜大芋头块茎(芋头可食用部分)"顶部"条件不再要求,从2013年4月30日起删除该条件。对于每批需要随附进口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的现有要求继续有效。
从非芋头叶枯病的除了汤加以外的其他国家进口新鲜芋头现有的条件没有改变,块茎顶部切去所有的叶子和叶柄基部的要求继续适用。
新鲜的大芋头块茎进口条件(芋头可食用部分)可在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进口条件数据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