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欧盟2013年将加强对我国5类非动物源食品的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1-16 13:45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694 原文:
核心提示:2012年12月20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EU) No 1235/201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再次修订执行关于提高对某些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官方控制水平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 No 882/2004 的(EC) No 669/2009号法规的附件I。
    2012年12月20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EU)No1235/201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再次修订执行关于提高对某些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官方控制水平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 882/2004 的(EC)No 669/2009号法规的附件I。
   
   
与2012年9月28日发布的889号法规相比,1235号法规中新增了一项中国产品,即冷冻草莓。从2013年1月1日起,对中国产品,在指定进口口岸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共有5项,分别为:冷冻草莓、芥蓝、干面条、新鲜柚子和茶。
食品 
重点检测项目 
抽检比例 
冷冻草莓 
诺瓦克病毒和甲型肝炎 
5% 
芥蓝 
氟唑虫清、氟虫清、多菌灵、吡虫清、烯酰吗啉,丙环唑等农药残留 
10% 
干面条 
铝 
10% 
新鲜柚子 
三唑磷、三唑酮和三唑醇(三唑酮和三唑醇的总和)、甲基对硫磷、稻丰散、杀扑磷等农药残留 
20% 
茶 
噻嗪酮、吡虫啉,氰戊菊酯和高氰戊菊酯(RS和SR异构体的总和)、丙溴磷、氟乐灵、三唑磷、三唑酮和三唑醇 (三唑酮和三唑醇的总和)、氯氰菊酯(异构体总和)等农药残留 
10% 
日期:2013-01-16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畜禽肉品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监管 饲料 食品 动物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