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美国食品安全新闻网报道, 2012年2月8日美国议员迈克.格度引进《家庭自制食品法令》,为家庭自制食品走向市场铺平了道路。
据了解,按照最新法令的要求,私家食品业主可以将自制的烘焙制品、果酱、蜜饯等"无潜在风险食品"推向市场,经营过程中只需满足少量法规的要求即可。
家庭自制食品包括烘焙制品、果酱、果胶、果泥、蜜饯、糖果等,可以通过邮寄或者网购的方式直接出售给消费者。《家庭自制食品法令》规定,家庭自制食品无需接受例行检查,只有在消费者投诉的情况下,才能对涉嫌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进行检查。
原文链接:<http://www.foodsafetynews.com/2012/02/cottage-food-bill-introduced-in-califor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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