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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52号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5-11 08:44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2895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现予以公布。

2011年第52号

关于公布《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

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公告

    为规范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工作,完善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法制体系,推动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监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现予以公布。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要认真贯彻实施,依法加强对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附件: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日期:20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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