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月6日,乌克兰发布G/SPS/N/UKR/41号通报,通报标题:2010年12月10日乌克兰国家兽医总监第15-2-23/10926号通知--"乌克兰禁止进口中国以下省份家禽、家禽产品和原料----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黑龙江、湖南、河南、湖北、宁夏回族自治区、天津、山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浙江"。
通报主要内容:根据国际兽疫局(OIE)有关 2010年初中国爆发新城疾通报的官方通知,乌克兰临时禁止进口中国以下省份的家禽、家禽产品和原料: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黑龙江、湖南、河南、湖北、宁夏回族自治区、天津、山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浙江。进口该国其它受国家兽医局控制的商品应按照乌克兰进口商品兽医要求,接受国家兽医局卫生控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