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澳大利亚修订二手水产养殖设备进口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1-07 15:26 来源:江苏检验检疫局  浏览:361  原文:
核心提示:12月16日,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发布行业通告,向相关企业通报了修订后的二手水产养殖设备进口条件。


    12月16日,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发布行业通告,向相关企业通报了修订后的二手水产养殖设备进口条件。

    进口二手水产养殖设备是一种易使牡蛎暴露于检疫性病害的高风险途径,特别是对于疱疹病毒(OsHV-1和1μvar)类病原体。牡蛎疱疹病毒是一种新近出现的重要病害,在欧洲和新西兰部分地区有报道。该病害虽然对太平洋牡蛎有致命危害,可导致重大的商业性损失,但无相关的人类健康和食品安全风险。

    水产养殖区间二手养殖设备不加限制的移运被认为是该病害传播的高风险途径,并且是牡蛎疱疹病毒向国外传播的一种潜在途径。

    自12月16日起,所有进口的曾接触水或水生动物的二手水产养殖设备,不论来自何地,在到达澳大利亚时必须保持清洁。二手水产养殖设备到达澳大利亚后,在检疫放行前将被要求运往AQIS的检疫认可设施(QAP)内使用"Virkon Aquatic"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

日期:2011-01-07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