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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马萨诸塞州立法禁止生产销售含双酚A的婴儿奶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1-06 08:51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浏览:436  原文:
核心提示:12月15日,美国马萨诸塞州公共卫生委员会批准一项新法规,禁止生产或销售供婴幼儿使用的,含有双酚A(BPA)的可重复使用食品和饮料容器,如婴儿水杯和奶瓶。

   
    12月15日,美国马萨诸塞州公共卫生委员会批准一项新法规,禁止生产或销售供婴幼儿使用的,含有双酚A(BPA)的可重复使用食品和饮料容器,如婴儿水杯和奶瓶。马萨诸塞州成为美国第8个立法禁止消费品中含有BPA的州。

    BPA是广泛用于生产婴儿奶瓶、婴儿水杯和婴儿奶粉罐等食品容器的聚碳酸酯塑料和环氧树脂中的一种化学物质。大量研究对BPA暴露的潜在健康影响表示了担忧。研究表明BPA更可能从盛有热液体和食物的含BPA的婴儿奶瓶或和水杯中浸出。当用热水对含BPA的婴儿奶瓶进行消毒或直接将热水加入含BPA的婴儿奶瓶或水杯后,婴儿可能通过食用装在其中的奶粉或牛奶而摄入BPA.这项禁令重点针对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2009年8月,马萨诸塞州公共卫生部(DPH)曾发布消费者警告,警告孕妇和幼儿的母亲避免使用含BPA的产品来冲制或盛放婴儿奶粉和母乳。同年,6家美国最大的婴儿奶瓶生产商宣布将不再销售用BPA制造的婴儿奶瓶。沃尔玛、CVS等主要零售商已逐步停止销售含BPA的婴儿奶瓶。

日期:2011-01-06
 
 地区: 国外 美国
 行业: 饮料 乳业
 标签: BPA 奶瓶 双酚A 饮料 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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