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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农药对环境的风险评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10-25 16:46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肖圣玲    浏览:1344  原文: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网讯:遵循EFSA指示要求,植物保护产品及残留研究小组需要发表一份杀虫剂环境危险评估的具体保护目标之发展规划的科学论述,尤其是有关水体及土壤生态毒理学方面纲领文件的修订计划

食品伙伴网讯:遵循EFSA指示要求,植物保护产品及残留研究小组需要发表一份杀虫剂环境危险评估的具体保护目标之发展规划的科学论述,尤其是有关水体及土壤生态毒理学方面纲领文件的修订计划(SANCO/3268/2001及SANCO/10329/2002)。

    植物保护产品及残留研究小组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稳健的环境危险评估程序以提供给人类健康及环境可达到的最高保护水平。同时这个ERA程序应当是科学合理有效的并能最小化社会耗资(主要是对工业生产及管理者),并能确保透明的风险管理决策制定,另外应允许改进完善利于风险评估工作的更多数据或工具。定义明确的具体保护目标对于ERA程序的稳健有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风险评估者应当明确知道要保护的对象、地点及时间阶段。

    PPR研究小组认为有必要通过与危险管理者及利益相关者进行一些咨询探讨确立具体的保护目标以能为杀虫剂编制合适的风险评估方法提供一个基本框架。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应该综合生态学、时间及空间尺度、种植区及非种植区环境、多重复杂压力及其他不确定因子来定义具体的保护目标。

    基于框架结构中总体保护目标的范围及多样性,PPR研究小组采用了在欧洲政策环境下应用的一种生态系统服务理念作为总体概念,为所有环境参与者中的关键作用者科学系统的定义了相应的具体保护目标项。

    根据《千年生态系统评估》(2005)中定义的生态系统服务,PPR研究小组划分了受使用了植物保护产品的正常农业生产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营养学传播)影响的生态系统服务和参与这些生态系统服务最重要的关键作用生物群-其能处理解决正常农业生产所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产生的潜在环境风险。

    上一步中鉴定划分的每个关键作用者的具体保护目标被定义归纳为7个生物类群(微生物类,藻类,非靶植物(水生及陆生),水生无脊椎动物,陆生非靶节肢动物包括蜜蜂,陆生非节肢无脊椎动物,脊椎动物)。植物保护产品主要被应用于农作物种植区,其可通过一些邻近因子在农业种植区造成影响,例如农场边缘地带,树篱,非作物种植区(如小林子),地下水,沟渠,溪水及湖水,也可通过杀虫剂的远距离传播扩散到更远的地方,并且这也会被考虑进具体保护目标的发展修订中。

    尽管现行的针对植物保护产品的环境危险评估程序是含蓄隐秘的并部分基于生态服务功能的保护,PPR研究小组已经定义并提议了一个用于制定具体保护目标的更清晰开放的框架。

    在最终决策具体保护目标的选择时,要同时考虑EFSA及PPR研究小组能力权限外需要跟风险管理者们达成共识的一些风险管理决策。为了促进这些基本的咨询讨论,有时会在一定范围内变化一些具体保护目标,并反映保护水平的可变范围。

    这需要明确一个具体保护目标如下所述的6个维度或特征:被保护的生态实体(个体,种群,功能组或生态系统),该生态实体必须被保护的属性或特性(行为,生存/生长,丰度/生物量,过程,生物多样性),可被测量属性(生物学尺度)所能承受的影响的幅度大小,影响的时间尺度(例如,通过给一年生作物载体施加一次性或重复性的并超出其可承受的关键水平值的暴露/影响事件所能持续的时间),影响的空间尺度(例如,距离施加可承受关键影响因子水平事件发生地的空间影响范围),规定不超出影响水平的可信度。以上这些维度都是相互依赖的,当考虑风险的时空影响时,有必要同时考虑暴露和效果及它们的时空特性。

    为了保证生态系统服务体系的正常运作,代表关键作用者的分类群需要在种群或更高水平得到保护。然而,因为审美原因(人文生态系统服务体系)也可能决定将脊椎动物保护在个体水平。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至少需要在限值分界线/审美尺度做些影响评估。

    鉴于选择性具体保护目标下的多数功能作用是通过种群或群体实现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发展合适的用于风险评估中的种群模型。在文献资料中不乏合适的种群模型,并且其中一些已被应用于决策制定中,例如,渔业管理,物种保护等。然而,综合生态系统复杂多样性的可能性水平,还是需要建立一系列标准模型,这将会被相关管理调控者广泛接纳并应用于危险评估中去的。

    PPA研究小组同时强调了对以下几个内容进行分层递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暴露和影响评估(术语叫做时空尺度)的本质关联,杀虫剂风险评估与实际生态情境的关联耦合性,生态毒理学风险评估纲领文件更新发展所要做的进一步工作。

    这个分级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应当具备(i)恰当的防护作用, (ii)内部一致性, (iii)经济有效, (iv)当由低到高向上层级发展时保证风险评估具有较好的准确度及精度。一个已定义了关键作用者的风险评估计划中,同样的具体保护目标应该适用于其所有的层级或发展水平。PPR研究小组想要在已定义了具体保护目标的最复杂精细的实验或模型风险评估方法基础上,为每个关键作用者(分类群或其他生态实体)鉴定一个相对层级,然后以该层级为参考使用一些日常应用中比较实用的简单方法去校准那些低层级。

    PPR研究小组想要把每个关键作用者的具体保护目标,在接下来的问题表述阶段进行水体及土壤生态毒理研究(PPR研究小组已于2009年获得该项目的授权)的纲领文件修订的进一步工作中,引入风险管理者及评估者的对话交流中(EFSA-Q-2009-00001 and EFSA-Q-2009-00002, respectively)。

【全文阅读】http://www.efsa.europa.eu/en/scdocs/scdoc/18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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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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