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周刊9月9日报道 2010年7月底,国家药监局(SFDA)一份通告,在数以百万计的乙肝患者中激起不安:他们服用的乙肝抗病毒药物-替比夫定(商品名:素比伏)和拉米夫定,可能引起罕见的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症,而这种疾病,严重的话会导致急性肾衰竭或多种脏器功能衰竭,进而危及患者的生命。相比拉米夫定,替比夫定的横纹肌溶解症发生率相对高一些,所以更为人所担心。
相比这份迟来的警示通告,是三起有迹可循的死亡病例:2008年12月,年仅18岁的安徽青年李力立,在服用替比夫定10个多月后,发生横纹肌溶解症而死亡,引发了一场长达1年多的官司;而在李力立之前,浙江省就已有两人,服用替比夫定后出现横纹肌溶解而死亡。
他们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而国家药监局这份通告,却让不少乙肝患者心生恐慌:替比夫定与横纹肌溶解症之间,有怎样的关联?这药还能安全使用吗?
北京地坛医院主任医师、《药物不良反应杂志》副主编蔡东,接到许多网民的咨询。在她看来,这并不意味着替比夫定和拉米夫定的安全性存在问题。
“替比夫定确实是有不良反应,它就像个淘气的孩子。但只要医生看紧一点儿,它就不会出这个问题了。”蔡东说,“我们参加研究的医生会督促病人,发现问题会及时处理。所以这个药在我手里头用,它就很安全,但不了解药物不良反应的医生或者遇到依从性不好的患者,它就变得不安全了。”
乙肝药物导致肌肉溶解?
2006年12月,当时只有16岁的李力立检查出乙肝,开始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治疗。2008年1月31日,李力立根据医生的建议,服用替比夫定,一天一片,治疗时间是一年。
替比夫定商品名为“素比伏”,是诺华公司2007年2月在中国新上市的抗乙肝病毒药物。中国是乙肝大国,约有两三千万慢性乙肝患者需要治疗,而实际上估计至少有500万人在服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其中,拉米夫定在中国应用已有十余年,服用人数估计在200万以上。替比夫定的抗病毒作用强于拉米夫定,到2009年年底全球已有近10万患者服用,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中国患者。
然而一年不到,2008年11月,李力立开始出现肌肉疼痛、无力等症状,当年12月8日遵医嘱停药,但病情持续加重。同年12月25日,李立力父母不得不将儿子转至上海瑞金医院治疗,但为时已晚。4天后,李立力离世。上海瑞金医院给出的死因是:横纹肌溶解综合症导致的多脏器功能衰竭。
位于上海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为:“李力立系服用抗乙肝病毒药物替比夫定所致的肌损害基础上,改用抗乙肝病毒药物拉米夫定进一步加重其损害,终致广泛的横纹肌溶解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属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病例。”
然而,在当时的“替比夫定说明书”上,并没有提示横纹肌溶解的风险。对此,诺华公司给《南都周刊》的回复中提到,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惯例,药品说明书应当由药监部门予以批准后才能使用,在大型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横纹肌溶解,所以是不允许放在说明书里面的。
李力立过世6天后,也就是2009年1月4日,诺华变更了药物说明书,增加了“非常罕见横纹肌溶解的报告”字样。
前述司法鉴定意见书同时认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李力立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不足,即医疗过失,属次要责任。
李力立父母的两纸诉状,分别将儿子生前就诊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替比夫定的生产厂家诺华制药告上了法庭。
据《大河报》报道,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认为,替比夫定的说明书上并没有横纹肌溶解综合症的提示。李力立的死,北京诺华制药应负更大责任。最终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赔偿了李力立父母24万元,并与李家达成了和解。
李家与诺华则进行了一场官司拉锯战。记者获悉,他们在2009年12月14日递交给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的起诉书中认为,”诺华公司在药物说明书上未对药物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作出警示,未对需定期监测肌酸激酶作出警示“.
而诺华公司在给媒体的回复中称,对安徽患者家属遭遇的极大痛苦表示深切同情,因为患者生前曾使用过多个抗病毒药物,其中包括替比夫定。对于这个死亡事件,诺华做了大量的医学调查和研究工作,得出的结论是患者的死亡原因非常复杂,而且患者死亡和服用替比夫定药物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双方各执一词,这场牵涉到制药业巨头的官司引来诸多媒体的关注,也让更多的乙肝患者和一线临床医生了解到,服用替比夫定可能引起的横纹肌溶解症。正因于此,促使国家药监局于今年7月,通报了替比夫定和拉米夫定可能引起罕见严重不良反应-横纹肌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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