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新社7月28日报道,中国商务部相关人士当日透露,中国向世界贸易组织(下称“WTO”)投诉美国禁止从中国进口加工鸡肉,WTO调查委员会裁定中方胜诉。此项裁决将于不久后生效,并将为中国产鸡胸肉进入美国市场打通道路。
美不守承诺抵制中国
早在今年6月,WTO就作出一项中间裁定,裁定美国对中国禽肉的进口限制违反了WTO关于动植物检疫措施的相关规则,也违反了WTO最惠国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此次中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几乎得到专家组的全面支持,堪称大获全胜。(相关内容:《中国在世贸起诉美国禽肉限制措施案获胜》)商务部官员表示,中方于7月27日从拿到了最终裁定的结果。
中美禽肉贸易争端源于2004年。当时,中美两国同时暴发了禽流感,双方均停止进口对方禽肉产品(事实上此前美国也并未对中国放开禽肉市场)。2004年4月,中美商谈后同意同时解除各自的禁令,约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美方向中国出口冷冻禽肉产品,中方则对美出口熟制禽肉产品。但是,美方在保证履行承诺的前提下,希望先开始向中国出口。中方即提前对美国禽肉产品开放了市场。
然而,在把本国禽肉产品输入中国以后,美方开始千方百计地阻止中国禽肉产品出口到美国。美农业部以“履行有关法律程序”为由,将此事一拖再拖,并接连在政府拨款法案中写明,“不得将政府拨款用于制定和实施有关中国禽肉产品输美的规定”.2009年3月10日,美参议院通过了《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其中第727条款规定:“根据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拨款,不得用于制定或执行任何允许美国进口中国禽肉产品的规则。”美国政府以限制政府资金使用途径的方式,继续将我国禽肉制品拒之门外。
中国于2009年4月向WTO提出申诉,抗议美国《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中的727条款。中方认为,该条款违背了WTO相关原则,WTO于2009年7月成立了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此事。
“食品不应成为政治工具”
对于本次WTO终裁中国胜诉,西方主流媒体纷纷表达看法。英国《金融时报》在报道中表示,中国目前是美国农产品的第三大出口市场,对华出口已成为美国肉鸡业盈利颇丰的“副业”,2008年销售额达到7.22亿美元。中国消费者喜爱鸡翅和鸡爪,而鸡的这些部位在美国通常是弃之不用的,这意味着它们在中国市场的价格相当于其在本土市场的20倍。
路透社在报道中称,这将是中国在WTO起诉美国国会立法的首次胜利。路透社援引美国家禽蛋品出口协会发言人托比.穆尔的话说:“美国禽肉产业一直反对美国政府的贸易保护行为,我们不希望食品成为中美贸易摩擦的新领域,食品不应成为政治问题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