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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国物价局长会议部署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05-26 10:42 来源:国家发改委  浏览:226  原文:
核心提示:5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京召开全国物价局长会议,部署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工作,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采取有力措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争取平稳的价格环境。


    5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京召开全国物价局长会议,部署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市场价格工作,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采取有力措施,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争取平稳的价格环境。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粳米、玉米等粮食品种,大蒜、蔬菜、绿豆等农副产品,以及三七等中药材价格上涨较多,既受西南地区旱情、中东部地区持续低温等不利天气影响,也与极少数经营者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密切相关。

    会议分析,1-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平均上涨2.4%.当前,蔬菜等食品价格随着气温回升正逐步回落,虽然去年下半年价格上涨对今年翘尾影响因素较多,但在市场总体供大于求、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充裕的情况下,实现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平均上涨3%左右是有基础的。

    会议强调,价格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将一定程度增加群众生活支出,加剧流动性充裕带来的通胀预期。

    会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切实稳定通胀预期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各项部署上来,切实做好各项稳定物价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分析。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规律,完善价格信息系统,掌握生产量、交易量、生产成本、流通环节加价、政府储备、资金流向、库存变动等具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查明,及时上报,坚决预防和制止“游资”投机炒作。

    二是提高价格调控能力。要认真研究完善粮食、猪肉、食糖、棉花价格调控办法,积极采取信息引导、扶持生产、产销衔接、储备吞吐、组织调运、促进流通,以及必要的临时价格干预等手段,切实保障供应,稳定价格。要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建设副食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体系,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三是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要尽快研究制定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界定标准和处理办法。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发布商品生产、供应、需求、价格变动的真实信息,澄清不实传言,制止虚假消息传播。经常通过媒体发布价格主管部门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工作进展,公开曝光一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

日期:2010-05-26
 
 标签: 监管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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