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出口农产品和纺织品将减免检验检疫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0-05-11 16:12 来源: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130  原文:
核心提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5月2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5月2日联合下发通知,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通知明确,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日期:2010-05-11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