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从未进口,市场上却在热卖所谓的神户牛肉,我们记者调查发现,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神户牛肉,不是走私的就是假冒的。我们提醒所有消费者,对于这些牛肉,最好敬而远之,保护自己合法的消费权益。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说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而我们记者在批发市场和餐馆暗访时,发现售卖的神户牛肉都不能提供任何的合格证明。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所以说有的这种在市场上销售这种所谓的牛肉的是违反了我们食品安全法,我们的饭店购买这种食品原料的所谓的牛肉也是违反食品安全法,都应当受到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所以这种情况是违法的。
另外,正常的进口食品是通过正常渠道经过检验检疫从海关进境的,而神户牛肉是走私进来的,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其安全卫生也根本无法保证。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没有经过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它是不是合格的,它的食品质量是不是安全的,特别是所谓的进口牛肉,我们国家为什么禁止进口,有疯牛病这些疫情,所以我们国家就是禁止进口,如果说其他方面去流入到我们中国的市场,那么它的食品安全是要打疑问的,是很难确保的,所以我们的消费者应该拒绝消费这样没有生产许可,没有合格证明的这种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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