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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路任重而道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9-03-11 09:06 来源:慧聪食品工业网  浏览:506  原文:
核心提示: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是件小事。从苏丹红事件到福寿螺事件;从PVC保鲜膜致癌事件到食品包装袋苯超标;从三鹿奶粉结石宝宝事件到猪肉瘦肉精引发大范围中毒等待。这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故,让立法者痛下决心,将食品安全保卫战进行到底!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是件小事。从“苏丹红”事件到福寿螺事件;从PVC保鲜膜致癌事件到食品包装袋苯超标;从三鹿奶粉“结石宝宝”事件到猪肉瘦肉精引发大范围中毒等待。这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故,让立法者痛下决心,将食品安全保卫战进行到底!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3月9日上午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针对“三鹿问题奶粉”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法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

   尽管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但是不少政协委员仍对《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会不会出现新问题感到担忧。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

    关键词:监管体制仍存在不足

    《食品安全法》没有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分段管理做根本性的改革,可以说,监管体制改革不彻底,这是最大的遗憾。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是目前体制下的一种变通。

    未来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要形成一个以监管部门为主,其它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并加强配合的监管模式,也就是说,建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应是覆盖全国食品安全的垂直监管机构,行使管理、协调和指导其它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奥斯卡利亚集团公司董事长严慧英

    关键词:新法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从法律完善、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方面着手。严慧英呼吁赋予食品安全委员会垂直监管全国食品安全机构的职能,把多个部门的分段监管过程统一协调起来,消除监管空隙,真正实现全程监控;建立严格问责制,严惩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地方政府及各监管部门的人员;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及食品安全检测监测体系;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及食品质量入市关。

  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管理扫描

    日本:食品“身世”可查

    超市里的蔬菜、水果和鲜肉上标明重量、产地和保质期是很常见的,而在日本,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查到它们的“身世”甚至生产者的照片等更多信息。

    欧盟:管理体系完备

    近年来,欧盟在食品安全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成立欧洲食品安全局,加强对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管;进行食品安全立法,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快速警报系统及其他措施,快速应对食品危机事件。强调食品安全要贯穿从农场到餐桌整个食品链当中,从原料的生产到最后的消费。

    美国:检查官“蹲点”食品厂

    在美国,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都要接受农业部、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检查官的监督和检查。食品加工厂必须为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检查人员提供专门的办公室,供其驻点检查,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食品加工厂每次还要提前把样品送到指定的研究所检验。检查官也会通过农业部的渠道,把抽样检查的食品送到他们自己的研究所检验。

    在民众眼里,政府执法部门就是食品安全的保护神。如果市场监管部门的这些公仆们,把民众的生命健康等切身利益看得比部门的利益更重、更高,再多些责任感和危机感,相信市场会管得好些,问题食品也不可能大行其道、无孔不入。从而消除民众对食品市场的那一份担忧和恐慌。

    总之,食品安全执法应克服应景式的整治行动,多些暗访式的执法检查,把执法付诸于常态化,才能使不法份子无可乘之机,才能让民众少些担忧与不安,食品安全才能有效拉动民众食品消费,而这无疑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民众的身体健康。

日期:20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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