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沈阳检验检疫局引导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走向自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8-10-06 09:10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作者: 王可成   张松    浏览:291  原文:
核心提示:本报讯 9月26日,由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发起,共有37家沈阳地区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在沈阳检验检疫局组织召开的质量安全座谈会上联合签署了承诺书,郑重向社会承诺:把保证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内外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第一重要位置,并当作是

    本报讯 9月26日,由辽宁孚兴食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发起,共有37家沈阳地区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在沈阳检验检疫局组织召开的质量安全座谈会上联合签署了承诺书,郑重向社会承诺:把保证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内外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第一重要位置,并当作是企业的生命线,为维护国家形象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沈阳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辽宁检验检疫局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对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管,不断强化企业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督促他们在生产活动中不忘职业道德和诚信守纪,积极引导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由他律走向自律。

    为了切实帮助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对质量安全的新形势,实现高风险下的高增长,沈阳局还针对生产、检测、认证等关键环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以促进食品农产品的顺利出口。对凡是属于排查对象需要检测三聚氰胺的产品,将免收检测费用;对列入法检目录的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

    目前,在沈阳局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辖区内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已加强原辅料生产基地的管理,对原料及添加辅料实施了严格的进厂把关,实行批批检验,严格实施产品出厂检验制度。

日期:2008-10-06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