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我国允许从加拿大进口禽类及其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8-10-06 09:48 来源:农业部  浏览:374  原文:
核心提示: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加拿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加拿大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和加工的禽类及其产品。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

  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加拿大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加拿大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和加工的禽类及其产品。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917号同时废止。

日期:2008-10-06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