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1日,洪都拉斯农业畜牧业部发布管理农业用转基因活生物体的法规。文件旨在管理使用现代生物技术生成的农业用转基因活生物体的有限使用、控制使用、环境释放、销售、繁殖、生殖、运输、进口、出口及过境运输和研究,以防止和降低此类活动可能对环境、农业和人类健康引起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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