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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流合作 确保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11-29 08:55  浏览:323  原文:
核心提示: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演讲摘要 11月26日至27日,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加强全球食品安全在北京召开。 王 嘉摄 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 中国的食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状况 目前,中国共有各类食品生产企业44.8万家,每年生产加工的食品数量非常巨大。

———“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演讲摘要

     11月26日至27日,“国际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加强全球食品安全”在北京召开。  王  嘉摄

    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  李长江

 

    中国的食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状况

    目前,中国共有各类食品生产企业44.8万家,每年生产加工的食品数量非常巨大。以去年为例,中国生产加工的小麦粉达到5200万吨,食用植物油2000万吨,乳制品1500万吨,肉类1100万吨,啤酒3500万千升,软饮料4200万吨。去年中国出口的食品达到2400万吨,货值267亿美元,中国食品出口到了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坚持不懈地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到目前,中国已有相当部分食品加工技术和装备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啤酒等行业普遍拥有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食品企业质量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已有11万家获得了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食品质量安全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据今年上半年的统计,在中国消费量最大的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10大类产品中,绝大部分食品合格率均在90%以上,其中肉制品的合格率达到97?6%。出口食品的合格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9%以上。

    当然,中国的食品生产加工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突出的是一些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和作坊式的食品加工点缺乏质量控制的手段和设备,产品质量不稳定。极少数食品企业缺乏诚信,存在偷工减料、掺杂使假、滥用添加剂以及逃避监管、非法出口等行为。这也表明,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仍然面临着十分艰巨的任务。

    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一、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先后颁布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前不久还颁布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食品安全法》。这一系列配套的法律规章,使食品生产、加工、消费、监管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了食品安全标准和认证工作。中国目前有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8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2900余项,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相对合理、具有一定配套性和完整性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施了良好农业规范(GAP)、HACCP管理体系认证,基本建立了食品、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的认证认可体系。

    三、加强了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的建设。初步形成了“国家级检验机构为龙头,省级和部门食品检验机构为主体,市、县级食品检验机构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出入境食品监管方面,检验检疫系统作为负责进出口食品监管的部门,已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98个,区域性实验室318个,建立健全了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体系,保障了执法监管和服务的需求。

    四、加强了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中国政府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主要负责的行政监管体系。初级农产品生产监管由农业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和进出口农产品食品监管由质检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监管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业监管由卫生部门负责,有关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各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了比较严密、完整的监管体系。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大力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农业部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问题。质监部门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了食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力度,加强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工商部门完善了市场巡查,推进食品经销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卫生部门推进了餐饮业,对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开展了食品危险性评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加强了信息沟通和有关协调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实施了食品召回制度,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和过期的食品一律予以召回。

    五、健全了出口食品监管体系。按照“预防为主、源头监管、全过程控制”的原则,中国对出口食品实行了“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对出口食品的种养殖基地实行了备案管理、疫情疫病监测和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了卫生注册、分类管理,对其中高风险的重点出口食品企业实行了驻厂检验检疫官制度。在产地和口岸,对出口食品实行了法定检验检疫、质量追溯与不合格召回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同时对出口食品企业实行了红黑名单制度,网上公布,列入黑名单企业其产品不得销售、出口。

    从今年8月底开始,中国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的就是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从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这次专项整治设定的8项任务、12个100%完成的目标中,有6项任务和11个100%的目标与食品质量有关。目前专项整治正在深入进行,有的任务和目标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

    加强合作,共同面对挑战

    食品安全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在维护食品质量安全方面,我们正面临很大的挑战:其一,全球范围内动植物疫病疫情呈现复杂、多发、危害大、蔓延迅速的趋势,农兽药使用量增加,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其二,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迅速提高的食品技术在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对人体安全健康带来更多影响,各种添加剂色素等新的食品质量问题不断出现。其三,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食品国际贸易日趋活跃,打击食品的非法生产和非法贸易成为各国政府的一项共同责任。

    为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我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以交流先进的管理经验为主,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希望发达国家把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成熟经验,更多地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要通过培训和教育,促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改进发展中国家的食品生产技术,加强发展中国家的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建设。

    二、以控制农兽药残留为主,更加重视食品产地环境保护。更加关注种植养殖源头管理和污染治理,关注加强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定科学、统一、透明的基于风险评估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使食品免受生物、化学和物理有害物质的危害,有效预防可能危及消费者健康的环境风险。

    三、以可追溯为主,建立畅通的食品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包括追踪和召回机制在内的突发事件应急程序,以迅速确定、调查和控制食源性事件。对于具有国际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按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要求,利用国际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网络,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并在各国之间建立起信息交换、通报制度。

    四、以科学、合理、促进贸易为主,妥善解决国际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是国际贸易中技术性、敏感性非常强的问题。特别是在相关国际标准方面,不同的国家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订了大量不同于国际标准的国内标准,导致了国际贸易中经常出现因为标准执行不一样而引发的争端。对于国家之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出现的分歧,应当本着技术问题技术解决的原则,反对炒作和指责,反对利用食品安全设置贸易壁垒,反对将食品安全问题政治化。

    五、以客观、准确为主,及时向媒体提供信息。媒体是广大消费者了解和获得信息的主要载体,也是社会监督的有力工具。但片面、失实的报道,往往会引起社会的误解,影响正常的秩序,甚至给国际社会带来恐慌。应当在尊重媒体言论自由的同时,强调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及时向媒体和社会传达准确的信息。

    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

    农业部副部长  高鸿宾

    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目前我国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在94%以上,畜产品、水产品主要检测指标合格率已连续3年保持在97%以上;今年上半年出口到美国的食品合格率为99.1%,出口到欧盟和日本的食品合格率是99.8%。最近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2006年度进口食品检测中,中国食品的抽检率最高,合格率也高,达到99.42%,不仅高于平均合格率,而且高于美国和欧洲。检测结果表明,中国的农产品总体是安全、放心的。

    目前,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富有成效的经验做法。主要措施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抓产地环境,净化生产条件。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督与保护的技术标准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推动禁止生产区的划定与调整;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方法,发展生态农业;加强产地污染修复和治理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工作;加强环境监测与管理,监控农产品产地安全动态,消除环境污染。

    二、抓投入品管理,严控生产源头。实施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产品中药物残留专项监控计划,深入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截至目前,相继对23种农药、29种兽药、39种鱼药做出了禁止使用规定,对19种农药、8种兽药和5种鱼药做出了限制使用的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国家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在国内的销售。

    三、抓农业标准化,规范生产过程。重点是加快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示范。“十五”期间,共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800余项、行业标准2235项,指导各地制定农业地方标准8000余项,这个数量是此前农业标准总量的1.6倍。标准范围拓展到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运全过程。组织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39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100个,引导各地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区近3500个,农业标准化带动面积超过5亿亩。

    四、抓市场准入,把好入市关口。加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销售场所的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使其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严把市场入口的产品质量关。同时,积极推行销售索证索票和追溯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五、抓责任追溯,落实安全责任。积极推行种养殖企业和农户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和经营记录,完善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责任主体作用,按照可追溯的要求把好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六、抓检验检测,实施实时监控。截至2006年,已建国家级(部级)质检中心323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1780个。初步形成部、省、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从2001年开展无公害监测工作以来,例行监测范围包括37个城市蔬菜农药残留、36个城市畜产品“瘦肉精”污染及22个城市水产品氯霉素和硝基呋喃污染的监测。

    七、抓品牌农业,发展优质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是我们积极打造的认证品牌。截至目前,全国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中,仅无公害产地面积就达3.16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绿色食品的产地环境监测面积达到1.5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8%。优质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品牌农产品已成为出口农产品的主体,占到出口农产品的90%。近5年来,绿色食品出口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得到40多个贸易国的认可。

    八、抓法制建设,落实依法监管。我国已陆续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特别是2006年11月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建设。围绕该法,农业部相继出台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3项配套制度,《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基本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惠鲁生

    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各地各部门强化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提高综合监管能力。落实监管责任是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一是地方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基本落实。31个省(区、市)结合实际建立了不同形式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明确了工作责任,搭建了工作平台。二是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目标,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大力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药监局会同国务院8个部门于2005至2006年对31个城市实施了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通过量化管理指标、品种检测指标和消费者满意度指标考核,强化了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促进了监管措施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四是开展示范县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建立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2005年6月,国务院制定了《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药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人制度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专家库,构建了省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网络;制定了《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31个省(区、市)都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构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网络。一方面积极构建部门间横向通报网络,建立起相关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制度,建立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另一方面加快推进与地方的纵向通报网络建设,建立地方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四、开展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工作。选择了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28个品种(行业)和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13个食品安全危害因子,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部分省(区、市)根据地方特点开展了调查评价工作,编写地方食品安全状况报告,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制定并实施国家食品安全规划。2007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认证、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12项重要任务。《规划》是指导“十一五”期间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有关部门对其内容正在加紧落实。

    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我们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编写了食品安全知识丛书(信用版、应急版、农村版、社区版、学校版)和食品安全挂图,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举办了全国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开展了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各地通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月),开展知识竞赛、播放公益广告、发放科普读本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形成。

    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我们与亚洲开发银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战略框架》技术援助项目。与加拿大合作,成功实施了“小农户适应全球市场发展项目”,围绕食品安全危机处理、信息网络、风险评估、营养标签和食品召回等内容,对监管人员进行了培训,实施了部分食品供应链试点项目。与欧盟、澳大利亚等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与交流活动,学习借鉴了国际先进的科学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经验,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了我国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的共同追求,希望通过广泛交流,深入探讨,加深了解与互信,通过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共同努力,妥善应对食品安全这个全球性问题。

日期:200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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