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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求食品小作坊全部签质量安全承诺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9-14 08:03 来源:新民晚报  浏览:393  原文:
核心提示:9月12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上海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本市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的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涉及人身健

    9月12日,上海市政府召开上海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本市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的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产品等八个方面的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这次整治工作,归纳为三个重点、八个方面、二十八个目标任务。三个重点:就是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八个方面:就是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行专项整治。二十八个目标任务:就是按照国务院的严格要求,要不同程度地完成三类目标任务。

    第一类是需要完全解决的问题。包括十二项任务,分别是:对本市列入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要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全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要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全市城镇的市场、超市都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都要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堂和城镇的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部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本市郊区生猪要全部做到进点屠宰;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销售和使用的猪肉要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家用电器等十类产品生产企业要全部建立质量档案;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全部实行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要全面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都必须全部做到加贴检验检疫标志。以上十二项工作目标与国务院的整治目标一致,必须100%地完成。

    第二类是需要基本解决的问题。包括六项任务,分别是: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基本解决家用电器等十类产品无证生产的问题;基本解决重污染农田种植食用农产品的问题;基本解决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基本解决销售无证企业生产的食品的问题。

    第三类是需要彻底解决、杜绝和彻查的问题。包括十项任务:彻底解决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十六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彻底解决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小食杂店、小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彻底解决城镇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彻查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彻查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彻查制假售假的重大违法行为。

日期:200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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