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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不合格情况的警示通报(国质检食函[2007]40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7-16 10:09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765  原文:
核心提示: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不合格情况的警示通报(国质检食函[2007]408号) 国质检食函〔2007〕408号 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不合格情况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期,浙江省工商局在对进口食品的市场抽查中发现部分产品中蛋白质、维生素、脂肪、钙、铁和锌元素的含量与标签

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不合格情况的警示通报(国质检食函[2007]408号) 
  
 

国质检食函〔2007〕408号

 

关于进口预包装食品不合格情况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期,浙江省工商局在对进口食品的市场抽查中发现部分产品中蛋白质、维生素、脂肪、钙、铁和锌元素的含量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不符合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的要求,另有部分产品不符合相关食品标准,如:含乳型果冻蛋白质含量低于《果冻》(GB19883-2005)的要求,麦片水分含量高于《麦片类卫生标准》(GB19640-2005)的要求(详见附件)。

    为确保进口食品安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现发布关于进口美国牛初乳片、儿童章鱼油胶囊、鳕鱼肝油复合胶囊、啤酒酵母复合营养片、加拿大鱼肝油复合营养片、花粉植物营养片、樱桃汁复合咀嚼片(HS编码:2106909990)、马来西亚芦荟荔枝味椰果布丁(含乳型)、大杯芒果味布丁(含乳型)(HS编码:1704900000)、加拿大蛋白粉(HS编码:2106100000)、日本脆米饼(HS编码:1905310000)和瑞士瑞士麦苹果葡萄干麦片(HS编码:1904100000)的警示通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上述进口食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对该类商品增加20%的检测抽样比例,加强对相关产品蛋白质、脂肪、维生素、钙、锌、铁等项目的符合性检测,严格执行相关食品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允许进口。

    二、在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过程中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报总局。

    本警示通报有效期90天。

    附件:进口预包装食品不合格情况一览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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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预包装食品不合格情况一览表

.rar
 

日期:20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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