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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新办法能否成为问题食品的过滤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4-29 08:40 来源:新华网  浏览:456  原文:

    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5月1日起,新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付诸实施。加强对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管理,使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少遇到“意外之灾”,自然是众望所归。近年来,尽管有关部门在这方面下了不少力气,但民众至今未能摆脱“问题食品”的困扰。就此而言,加强流通监管不失为一剂良方。

    假冒伪劣食品无孔不入

    近年来,“问题奶粉”、“苏丹红”、“红心蛋”等事件屡见报端。就食品安全问题,半月谈记者走访了山西城乡一些居民,多数人表示自己买过假冒伪劣食品。

    “食”面埋伏

    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西南街村居民张宣告诉记者,今年春节,他收到朋友送来的包装酷似国内某著名品牌的牛奶制品三箱,打开饮用时才发现是假的:水非水,奶非奶,味道怪异。从外包装看,它与某著名品牌牛奶的名称、包装色彩等均一致,有合格证、厂址、产地和生产日期,不同的是,其箱体多了香港某集团字样,厂址加注香港某大道,生产日期是手写上去的,牛奶袋上字迹模糊。

    记者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城市食品安全状况日渐好转、城市居民安全消费意识逐步提高的同时,问题食品正逐渐从城市转入农村。山西省商务厅最近公布的一份调查表明,城市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首选“质量”的占32%,选择“质量和价格并重”的占55.3%,选择价格优先的占12.6%;但农村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有50.7%的人将“价格便宜”作为首选。这也反过来促使农村小店在进货时,大多会选择一些价格便宜得出奇的货品。

    利益之争致监管乏力

    半月谈记者从山西卫生和工商部门了解到,目前山西省农村副食店只有少部分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基本上都没办理营业执照。

    低办证率侧面反映我国农村问题食品查处存在空白。“我国食品安全法虽然已‘叫喊’了3年,但仍没有出台,问题就出在部门之间的利益之争。”山西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刘星告诉记者。

    刘星表示,我国食品监管法律虽然不少,却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使执法全过程存在空当和隐患。一些基层食品监管工作者告诉记者,凡是地处乡镇、规模较大的食品企业,各部门都愿意去管,质监局要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局要核发卫生许可证,工商局要核发营业执照,而各监管部门却各自趋利避害。对于地处农村的副食店,各部门谁都不愿意去管,原因就是难管、无利。

 此外,食品流通领域还存在重收费、疏管理的现象。山西长治市屯留县等地对市场的流动食品经营者只收取市场管理费,而没有将其纳入个体登记,对其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新办法虽好,重在实施

    山东省日照市一家养殖企业的员工在养殖大棚内捕捞药残超标的多宝鱼,准备销毁。新华社发(资料图片)

    此次出台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购销台账制度,要求商家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这有利于执法机关对整个食品供应链进行管理和控制,从根本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生产商和经销商。

    同时,新办法还规定了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对购销台账制度进行补充,从而降低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的可能性。

    但是正如百姓所担心的,新办法虽好,重在实施。成都市商务局表示,政策是否能够贯彻到底还在于基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

    总之,食品流通办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食品安全的现状,但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一个法规所能够控制的。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健康,还需要更多的法规和制度进行完善,更多的部门和机构监管执行,更需要广大生产商和经销商严于自律,层层把关。(刘翔霄舒适肖林)

    我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让问题食品无所遁形

    商务部20日发布的《2006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说,目前,越来越多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与农产品供应基地通过建立场地(厂)挂钩制度、索证索票验收制度,以及购销台账制度等,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为及时从源头上查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制度保证。

    严打黑心商问题食品不召回最高可罚10万

    北京将立法保护“菜篮子”,黑心商家的饭碗将面临“毁灭性”打击。《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昨(23日)起征集民意,食品生产商首次承担起召回责任,发现食品有问题不主动召回最高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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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04-29
 
 行业: 食品储运
 标签: 问题食品 食品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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