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美国修订动物产品进口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4-04 11:05 来源:质检总局标法中心  浏览:561  原文: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美国于2007年1月16日发出通报,告知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疫局拟修订动物产品进口法规,允许从存在古典猪瘟的地区进口未经熟制的猪肉和猪肉制品,只要这些未经孰制的猪肉和猪肉制品来自非疫区,并且符合关于处理和装运的某些条件即可进口。这一措施取消了对从存在古典猪瘟地区进口未经熟制的猪肉和猪肉制口的某些限制,同时可防止古典猪瘟传入美国。该通报拟批准生效日期待定,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5日。
日期:2007-04-04
 
 地区: 国外 美国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动物 法规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