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和《200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06年76号),我部已于2007年1月1日前完成了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工作。
请有关企业到商务部各地授权机构查询,并及时领取《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商务部外贸司
二00七年一月十八日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和《200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06年76号),我部已于2007年1月1日前完成了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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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贸司
二00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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