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今天起出口食品包装须检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6-07-31 07:43  浏览:499  原文:
    从今天起,进出口食品包装实施新规,所有用于进出口食品的包装,都必须经过严格检疫。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食品包装生产企业:一是所用生产原料(包括助剂等)及产品都需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二是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或有毒有害材料加工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三是首次用于加工出口包装的原辅材料,包括印油、 助剂等应经检测合格并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四是食品包装及材料的生产企业在提供出口食品包装及材料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前应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该出口食品包装的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是不合格的食品包装不得用于包装、盛放出口食品。
日期:2006-07-31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出口 包装 食品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