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查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5-02-23 00:00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647  原文: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严查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

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就食用含有添加苏丹红色素的食品向消费者发出警告,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亨氏、联合利华等30家企业生产的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产品的清单,共359种,到2005年2月21日已增加到419种产品,英国食品标准署已下令召回所有上述食品。
有关研究表明,苏丹红(一号)具有致癌性,欧盟禁止苏丹红(一号)用于食品生产,我国也禁止使用。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加强对含有苏丹红(一号)食品检验监管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
一、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特别是原产于欧盟的食品开展苏丹红(一号)项目检测,对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一律禁止进口。
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对近期已进口的可能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或原料进行清查。属生产领域的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合清查;属流通领域的与工商部门联合清查。发现上述名单中的食品立即按规定处理。
三、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管,对食品中使用苏丹红(一号)的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监督抽查检测,严把厂门,禁止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进入流通领域。
四、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食品要进行苏丹红(一号)检测,对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一律不准出口。同时要加强对出口食品生产过程监督管理,禁止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使用苏丹红。
国家质检总局已将可能受影响的产品中英文名单在网上公布,网址:www.aqsiq.gov.cn,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查阅,发现有可能受污染的产品,请与当地的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或工商部门联系。

日期:2005-02-23
 
 行业: 添加剂配料
 标签: 苏丹红 质检总局 食品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