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油俗称香油,是以芝麻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芝麻油具有浓郁、显著的香味,能促进人们的食欲,有利于食物的消化吸收,特别是芝麻油中含有大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其营养价值较高,深受消费者的喜爱。由于芝麻油生产工艺非常简单,目前,我国大部分芝麻油生产企业规模较小,芝麻油生产还停留在手工作坊的水平上,生产工艺、设备简陋,不具备相应的检验手段,致使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芝麻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陕西、湖北等7个省、市36家企业的40种产品,合格3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0%。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芝麻油产品的卫生安全指标全部合格。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具有强烈致癌性的物质,因此,国家标准对该指标有严格的规定≤10µg/Kg。此次抽查的40种芝麻油产品,该项指标全部达到标准的要求。二是芝麻油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较好。对9项主要的质量指标进行检验,只有2种产品在一般性指标色泽上存在缺陷,其余指标均符合标准的规定。
色泽值是反映香油焙炒工艺的重要指标,因此,国家标准分别对机制香油的色泽值进行分级考核。抽查发现,部分企业明示为机制一级的香油,标准规定色泽值应≤12,而实际检测值高达22,远超过标准限定值。造成芝麻油色泽超标的原因主要是芝麻油加工过程中的焙炒工艺条件控制不严。而焙炒过程控制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芝麻油的品质。目前,国内许多家庭式生产企业在芝麻焙炒过程中缺乏规范的、准确的生产过程控制,全凭经验,甚至有的生产者为了增加麻油的香味,故意加大焙炒时间,使其制造的麻油有更浓的香气和色泽,但这种香气是芝麻沙糊的焦香而不是麻油香,因而造成产品的色泽值偏高。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扶优扶强,表扬产品质量好的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严格复查。同时,积极帮助企业了解和掌握产品标准,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加工和质量控制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
芝麻油小常识
芝麻油简称麻油,俗称香油,是以芝麻为原料加工制取的食用植物油,属半干性油,是消费者喜爱的调味品。
其原料芝麻喜温耐旱,生长期短,世界各国都有种植,以亚洲、非洲居多,其中尤以印度种植面积最大,中国次之。目前我国种植面积约67万公顷,总产量约70万吨,种植区域广泛,主要产区在黄河及长江中下游,河南最多,湖北次之。芝麻主要供食用和榨油,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商品,主要输向日本、东南亚各国和港澳地区。
芝麻制油历史悠久,经历了原始的人力挤压、水代法到动力机榨的过程,一般不精炼。芝麻油具有浓郁、显著的香味,可用以做汤、凉拌、调馅及用于风味小吃,能促进人们的食欲,有利于食物的消化吸收,营养价值和经济价值高,很受老百姓的欢迎。
芝麻油根据香味特点分为两类:
一是香油,具有浓郁或显著的芝麻油香味。芝麻中的特有成分经高温炒料工艺处理后,生成具有特殊香味的物质,致使芝麻油具有独特的香味,有别于其他各种食用植物油,故称香油。香油按加工工艺分为小磨香油和机制香油两种。
小磨香油是指用水代法加工制取,香味更浓、更纯。水代法加工制取的小磨香油在中国已有400多年的历史,产品除内销外,还远销港澳地区并出口东南亚各国。除西藏、青海等少数地区外,其他各省、市、自治区都有生产。传统生产工艺为:选料、清洗、炒籽、磨浆、搅拌、振荡、沉淀、撇油、包装。
机制香油是指用机榨法制取的香油,它具有显著的芝麻油香味,20世纪80年代初期北京、河南、湖北等省市开始引进国外设备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为:选料、清理去杂、炒麻、蒸炒(调整温度和水分)或磨浆、压榨、沉淀过滤、成品。
二是普通芝麻油,香味清淡。用一般的压榨法、浸出法或其他方法加工制取。
由于芝麻油中含有一定数量的维生素E和芝麻油中特有的芝麻酚、芝麻酚林等物质,这些物质的抗氧化能力极强,因此芝麻油比其他植物油更宜储存。
消费者在购买芝麻油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鉴别:
辨色法:纯香油呈红色或橙红色,机榨香油比小磨香油颜色淡,香油中掺入菜籽油则颜色深黄,掺入棉籽油则颜色深红。
水试法:用筷子蘸一滴香油滴到平静的凉水面上,纯香油会呈现出无色透明的薄薄的大油花,而后凝成若干个细小的油珠。掺假香油的油花小而厚,且不易扩散。
嗅闻法:小磨香油香味醇厚、浓郁、独特,如掺进了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等则不但香味差,而且会有花生、豆腥等其它气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