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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修订食品卫生法 鲁肉类出口遇新挑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4-03-11 00:00  浏览:782  原文:
  日本在对食品卫生法的修订中,在动物疫病名单中加入了新的动物传染病种类,拟禁止销售携带规定疫病的家畜及家禽肉相关产品。  

  山东省质监局有关人士说,日本的这项修订,将对山东省肉类食品出口带来新的压力。  

  日本是我国最大的动物产品出口国。据统计,2003年1至9月份,我国动物产品出口日本总额11?9亿美元,占同期农产品出口总额的8%。我省在其中占据了50%的比例。新法规一旦实施,给我省的动物产品出口造成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  

  山东省质监局WTO/TBT山东工作站刚刚完成的一项调查表明,严格的技术要求给我省动物产品出口造成沉重打击。诸城外贸集团是我省肉类出口大户,自2000年以来,由于日本对中国多次封关,每次封关之后都有大批的客户流失。2003年5月12日日本封关到8月17日开关以后,生品的出口不到封关之前的10%。2003年5月12日日本封关,造成潍坊美城食品有限公司离港的货值达70多万美元的货物全部退回。8月17日开关后,日本关于农副产品的要求提高,使得该企业的肉类食品出口量急剧下降,企业损失约2亿元人民币。其他出口日本的食品企业的情况也大体相同。  

  正在修订中的日本食品卫生法对动物产品进口的要求更为苛刻。法规草案涉及的动物疫病包括了牛、羊、猪、禽、马等动物的传染病和原虫性寄生虫病,有水泡性口炎、裂谷热、蓝舌病、恶性卡他热等疫病。草案禁止将携带规定疫病的肉类作为食品出售,并且禁止处理、加工、使用、预制、存储、展示或为销售而进口携带此类疫病的肉类。有些病种在国际上也无规定,有许多项目都高于国际要求。而实际上,这些疫病中的一些种类对人类并无危害。目前国内对其中的许多疫病的检测手段还难以达到要求。  

  有关部门指出,该项法规的通报评议期已于1月24日结束,实施已经为期不远,相关企业应当迅速行动,制定应对措施,减少损失。


日期:200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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