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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12月FDA新规定 山东食品出口业关注生物恐怖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3-11-23 00:00  浏览:743  原文:

产经网-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在青岛许多食品企业中,一份题为“美国《生物恐怖法》的要求及提示”的文件正在下发传阅。据介绍,这是当地许多食品企业高级管理层必须学习和掌握的最新材料。

  文件的发出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称,山东省300多家与美国有出口业务的食品、饲料企业,均收到了这份文件。


  据介绍,《生物恐怖法》即将于今年12月12日开始实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文件中提示了《生物恐怖法》的几大要点:1.美国本土和对美国出口的外国食品、饲料生产及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今年 12月12日前,向美国FDA(食品药品管理局)完成注册,否则货物在美通关时将被扣留。2.食品、饲料企业必须建立和保持能够确定食品来源和去向的记录。3.进口商必须在食品、饲料运抵美国口岸前5天~8 小时内向FDA发出通报,否则货物在美通关时也将被扣留。4.如果有可靠证据或资料证明,某批货物有可能会对人类或者动物健康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或者死亡威胁,FDA有权下令扣留该批货物。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于桦说:“为了确保企业的产品畅通无阻地出口美国,我们不仅在文件中详细介绍了出口企业对美注册的方式和内容,还同时派出人员进行了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指导。”(王实光)


日期:2003-11-23
 
 地区: 中国 山东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FDA 出口 食品 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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