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日本制造厂或出口商名称为エスビー食品 东松山工场,台湾地区进口商为太冠国际开发事业有限公司。
据了解,该批次咖哩粉检出残留农药磷化氢0.012 ppm,依据业者检附成分比例表换算农药残留量:姜黄0.04 ppm、胡荽0.04 ppm、葫芦巴0.10 ppm、马芹0.13 ppm、陈皮0.125 ppm、胡椒0.33 ppm、红辣椒0.50 ppm、小茴香0.632 ppm、姜1.20 ppm、八角1.20 ppm、百里香1.714 ppm、月桂叶3.000 ppm、肉豆蔻4.00 ppm、鼠尾草12.000 ppm、小豆蔻12.00 ppm。依据「农药残留容许量标准」,姜黄、胡荽、葫芦巴、马芹、胡椒、八角、肉豆蔻、小豆蔻、红辣椒、姜容许量皆为0.01 ppm;陈皮、小茴香、百里香、月桂叶、鼠尾草皆为不得检出,本案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规定。
不合格产品共计120.00 公斤,均被退运或销毁处理。
食品伙伴网提醒国内进口企业密切关注相应信息,避免进口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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