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重庆海关促进优势特色农食产品出口行动计划》,小编对重庆特色优势农食产品主要出口国准入要求、技术法规进行系统整理,形成系列研究成果,帮助出口企业精准掌握国外技贸要求,促进重庆特色优势农食产品扩大出口。
本期的主角柑橘,是世界第一大类水果,世界第三大贸易农产品,而我国是柑橘的起源中心之一,种植历史已经超过四千年,也是全世界最大柑橘种植面积国。
一、出口企业资质要求
出口水果果园注册登记要求
◆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
◆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
◆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
◆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出口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要求
◆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
◆加工水果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
◆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水果供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对水果溯源信息、防疫监控措施、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信息有详细记录;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原料水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或与供货果园建有固定的供货关系;
◆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
二、办理流程
1.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1出境水果果园
①《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申请表》;
② 果园示意图、平面图。
1.2出境水果包装厂
①《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申请表》;
②包装厂厂区平面图,包装厂工艺流程及简要说明;
③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名单及包装厂与果园签订的有关水果生产、收购合约复印件。
1.3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日期:应填写递交申请资料当天的日期;
(2)专用农药保管间及状况:填写果园专用农药保管间数量和面积大小;
(3)主要种植种类及品种:填写果园主要种植的水果种类及品种,并另外填写其中涉及出境的水果种类及品种;
(4)提交的管理文件清单:按照清单提供全部材料,并勾选;
(5)负责人签名:果园/包装厂法人代表签名;
(6)加工水果来源:填写已通过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的果园名单、注册登记编号、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地海关递交材料,所在地海关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单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经文件审查和现场考核符合许可条件的,直属海关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核发注册登记证书。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备注:首次、变更、延续、注销申请均按上述流程办理。
3.办理方式
登录“互联网+海关”页面,先点击右上角“登录/注册”,注册企业账户。然后在常用事项下点击“行政审批”选项,点击右下角“更多”。
弹出页面选择“出境动/植物及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在左侧栏选择设立申请、 变更申请、延续申请、注销申请等。
在下拉菜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要申请的项目:
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上传附件后点击“申报”即可提交申请。
三、柑橘出口检验检验要求
◆我国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
◆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者要求;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我国出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
◆贸易合同等签订明确的检验检疫要求。
四、柑橘出口国监管要求
01
越 南
【法规标准】
越南进口水果蔬菜产品安全监管依据的技术法规主要有《食品安全法》《海关法》《植物保护和检疫法》《农林水产进出口指南(04/2015/TT-BNNPTNT)》等。
越南《限制食品中植物保护药物残留 (50/2016/TT-BYT)》5对水果蔬菜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进行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和使用(24/2019/TT-BYT )》6规定了可用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及使用限量。《国家食品中微真菌毒素污染限度技术法规(QCVN8-1:2012/BYT)》7《食品重金属污染限度技术法规(QCVN8-2:2011/BYT)》8《国家食品微生物污染技术法规(QCVN8-3:2012/BYT)》9分别规定了微真菌毒素、重金属和微生物等污染物要求。
【标签要求】
越南进口水果蔬菜应按照法规《关于良好标签(43/2017/ND-CP)》10及其修订案111/2021/ND-CP11附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原产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成分量、信息或警告等内容。转基因预包装水果蔬菜标签须符合《预包装转基因食品标识45/2015/TTLT-BNNPTNT-BKHCN》12。
【包装要求】
如进口的是带有预包装的水果蔬菜,包装必须符合《食品直接接触包装和工具国家卫生安全技术条例(34/2011/TT-BYT)》13相关规定。
【认证认可】
越南对进口水果蔬菜实行一系列认证认可要求,包括自由销售认证(CFS)14、分析许可认证(COA-C/A)、加工植物产品许可、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进口许可等。
【植物检疫】
出口企业须通过邮寄或通过国家一站式机制(在线)15向植物检疫机构提交一份进口植物检疫登记申请,并遵循《植物检疫程序(33/2014/TT-BNNPTNT)》相关规定进行植物检疫,流程包括申报、查验和检疫、出证放行等。此外,企业还需关注《植物检疫类物品目录(30/2014/TT-BNNPTNT)》、《进口植物检疫类生物要求(15/2020/TT-BNNPTNT),其中规定了越南重点关注的植物检疫类物品清单及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清单,包括叩头甲(Agriotes lineatus)、南美实蝇(Anastrepha fraterculus)等114种检疫性有害生物。
【进口程序】
越南水果蔬菜进口程序遵循财政部第38/2015/TT-BTC号19、第39/2018/TT-BTC号通知20,包括原产地、检验监管、税收等海关手续。海关申报须使用越南海关数据处理系统(VNACCS)在线进行,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报表、发票、提单、货值申报表和商品证明等。在申报登记获得批准后,VNACCS将授予申报编号,并确定清关所需的检查内容(包括无检查、书面检查和货物检验三个级别)。
02
泰 国
【进口许可证要求】
一般来说,柑橘归属于一般食品,进口商在进口食品时必须获得食品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果蔬进口商要求】
进口商应持有新鲜果蔬的分拣、包装和加工的资质认证文件,即已经通过对新鲜果蔬的分拣和包装场所的审核。进口商在进口过程中应出示储存新鲜果蔬的场所符合泰国GMP标准的证书。
【标签要求】
泰国进口果蔬标签遵循卫生部第386号公告(2017年),使用泰语进行标识,涵盖进口商名称、食品注册号、生产厂家、国家/地区和生产批次(如生产日期、条形码、二维码和生产编号)等。
【包装要求】
水果应使用干净和未使用过的材料进行包装,并储存在集装箱或冷藏集装箱中以供运输或转运。包装箱应标注:水果名称、产地、果园和包装厂的名称或注册登记号以及“输往泰王国”的信息,并加贴由MOAC和海关认可的检疫标签。
【农药残留监控要求】
《对进口可能含有农药残留的新鲜水果和蔬菜实施监督措施的准则(对于进口商)》将进口新鲜果蔬分为3类风险等级:“极高风险”产品、“高风险”产品和“低风险”产品。橙子、柑橘属于“极高风险”产品,需要重点关注。
【检疫要求】
根据《植物检疫法》对进口水果蔬菜进行植物检疫,按照经济重要性及原产地检疫性有害生物流行程度划分为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无禁止进口三大类,所有出口到泰国的水果蔬菜均需提供出口国的植物检疫证书,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is fruits i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Protocol 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onditions of Fruits to be exported from China to Thailand.”(中文:“该批水果符合《中国水果输泰检验检疫要求的议定书》的要求”)。
泰国对柑橘类水果检疫关注的有害生物主要有桔大实蝇、蜜柑大实蝇或番石榴实蝇、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的可能对泰国水果和其他作物生产造成不可接受的经济影响的其他有害生物。如果出口柑橘来自桔大实蝇、蜜柑大实蝇或番石榴实蝇发生地区,则须由出口方进行有效的除害处理。如泰方检验检疫官员发现进口或过境的水果含有植物病虫害,可采取喷洒、熏蒸或化学处理等有必要的方式处理,费用由业主承担。
【进口程序】
泰国进口水果蔬菜在到达进境口岸前,进口商或代理方需在泰国电子海关系统提交相应的入境文件供泰国海关检查。进口清关所需材料包括进口申报表、发票、提单、进口许可证、GMP制造标准符合性证书等13项内容,详见参考资料。在执行检验检疫程序时,一般是由泰国海关、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一同进行农食产品检验检疫。
03
俄罗斯
【出口要求】
输俄柑橘果园、包装厂和口岸仓储库,须由所在地海关审核并批准注册登记。出口季前,海关总署将向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推荐注册果园、包装厂及口岸仓储库名单,俄方批准后方可出口。
【包装和装运要求】
1.包装箱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包装好的输俄水果应以英文加贴溯源标签,包括输俄果园和包装厂注册号、品种、批次号、生产日期、产地等信息。
2.输俄水果如使用木质包装材料(包括木托盘),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的相关要求。
3.装运前检查集装箱或其它运输工具卫生状况,保持清洁卫生,装箱过程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蛆症异蚤蝇等有害生物飞入。
【出口前检疫和出证要求】
1.输俄水果由产地海关实施检疫,并由具备相应岗位资质的海关关员完成。
2.检查前,海关关员应核对溯源标签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输俄水果严格按照布控指令要求每批按2%比例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水果表面有无害虫、虫蛀孔、虫咬痕迹和排泄物等,并挑选不少于30个水果剖果检查。
3.如发现俄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不得出口,并暂停相关果园本季出口资格。
4.输俄水果不得携带叶、植物残体和土壤。
5.经检疫合格的货物,由产地海关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应符合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第157号、158号决议相关要求,且在附加声明中以英文注明注册包装厂的名称、注册号及地址,并标注:“This consignment is free fromquarantine pests specified in Decisions 157 and 158 of theEurasian Economic Commission Council.”(该批货物不携带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第157号和158号决议中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6.如货物需要经口岸仓储库存储、换装车辆的,口岸海关检查时不再打开货物包装,仅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并核对数量、标签信息等内容是否与随附的植物检疫证书相符。对符合要求的货物,口岸海关根据产地海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重新出具证书,附加声明中除注明原证书内容外,还需以英文注明口岸仓储库的名称、注册号和地址。
供稿:李开银 王杰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