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体报道:超43公斤的卫龙“亲嘴烧”产品在日本被召回,引起了社会及行业的热切关注与广泛讨论。
从食品伙伴网数据库数据来看,其中大部分食品企业由于未能准确了解或把握出口目标国家对其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标准法规要求,产品不符合出口目标国的要求,导致产品未能顺利出口。
我们知道,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监管要求和法规标准要求不同,我国食品企业如果想要出口食品,需要了解目标国家对于不同产品的原料、添加剂、质量指标、安全指标(包括微生物、污染物、农兽残、真菌毒素等)、标签标识、包装材料、进口流程、企业生产资质以及对于特殊品类或特定企业的注册备案、现场检查等方面的要求,并且围绕着这些要求进行相应的产品食品合规分析、配料合规评估审核、标签合规评估审核、以及其他出口合规要求的评估审核。
以食品出口日本为例,食品伙伴网建议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一、了解日本食品安全监管框架
日本主要食品监管部门有日本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内阁府消费者厅、食品安全委员会,这4个机构形成了日本中央政府监管食品安全机构的骨架。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卫生局主要负责食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进口食品监管,农林水产省的消费安全局主要负责保证国民日常生活的安全食品供应,制定禽畜虫害防治措施及协调国际贸易。内阁府消费者厅主要负责消费者相关事务及食品标签管理。内阁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食品进行安全评估。
日本保障食品安全的法规可分为法律、政令、省令、告示及通知。法律由国会制定,政令由内阁制定,省令由各省厅制定,政令和省令是基于法律制定,告示、通知等是由各省厅制定,是对法令内容进行的补充性规定和修改说明。原则上,法律大于政令,政令大于省令。《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两大基本法律,食品相关法律还有《健康增进法》、《食品标识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jas法》等。
二、分析评估产品合规性
基于日本监管要求,食品企业需要对产品的原料合规、添加剂合规、质量指标合规、安全指标合规(包括微生物、污染物、农兽残、真菌毒素等)、标签标识合规、包装材料合规、进口流程合规、企业生产资质合规以及对于特殊品类或特定企业的注册备案、现场检查等方面进行合规性分析与评估审核,确保产品符合日本食品安全监管要求。
当然,不同国家的准入要求和标准法规要求不同,食品企业为了确保产品出口顺利,可以委托专业服务团队提供食品出口技术服务。食品伙伴网拥有多年的食品标准法规数据积累和合规咨询服务经验积累,一直致力于向出口食品企业提供出口食品合规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出口食品合规分析报告、配料合规审核、标签合规审核、出口合规专项咨询等服务。目前,服务基本上可以覆盖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欧盟、美国、澳新、加拿大、日本、韩国、英国、俄罗斯、东南亚地区等。
更多食品出口合规培训及咨询服务详询杨老师 18153529013(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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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