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检查相关日本进口食品批次时,发现于《命令》发出后在茨城县制造的三十包干海藻产品,有关进口商涉嫌违反相关《命令》。」
根据该《命令》,凡源自日本东京、福岛、茨城、宫城、千叶、群马、栃木、新泻、长野和埼玉十个都/县,并在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或之后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的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输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内供应。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关当局。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向涉事进口商提出检控。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