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时间 |
通报国 |
通报产品 |
编号 |
通报原因 |
销售状态/采取措施 |
通报类型 |
2024-6-6 |
荷兰 |
龙眼 |
2024.4377 |
嘧菌酯(0.038 mg/kg)、噻嗪酮(0.039 mg/kg)、多菌灵(0.92 mg/kg)、二嗪农(0.029 mg/kg)、乐果(0.026 mg/kg)、吡虫啉(0.044 mg/kg)、丙溴磷(0.060 mg/kg)、丙环唑(0.062 mg/kg)、三唑磷(0.063 mg/kg)、溴虫腈(0.032 mg/kg) |
分销至其他成员国/通知收件人 |
警告通报 |
据通报,不合格龙眼销至了比利时、塞浦路斯、德国、爱尔兰、立陶宛、荷兰、挪威、瑞典和英国。食品伙伴网提醒出口企业,严格按照欧盟成员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检查产品中农药的残留情况,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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