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bmel.de/SharedDocs/Meldungen/DE/Presse/2024/240131-herkunftskennzeichnung.htm
2024年1月31日,德国联邦食品和农业部消息,自2024年2月1日起,除未包装牛肉和包装肉类需要标注原产地外,未包装新鲜、冷藏或冷冻猪肉、羊肉、山羊肉和禽肉也必须标明原产地。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