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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滴灌”式服务为进境粮食加工企业纾困解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1-19 08:17 来源:海关总署 作者:  浏览:137 原文:
核心提示:海关总署印发《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海关监管的3方面16条措施,涵盖了加工贸易从“前期备案”到“中期生产销售”到“后期核销核查”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管理。
  “我们是一家粮食加工企业,因进口大豆、菜籽等农产品的特殊性,不同批次原料品质存在差异,加上生产中水分控制等加工工艺原因,在实际生产中每天投入原料和产出成品量都无法固定,单耗申报一直是我们开展加工贸易的一个难题。”中粮(东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有涛说。
 
  海关总署印发《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海关监管的3方面16条措施,涵盖了加工贸易从“前期备案”到“中期生产销售”到“后期核销核查”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管理。
 
  其中,单耗管理改革顺应企业生产实际,简化了报核前申报单耗核批手续。根据新的方案,高级认证企业可直接自主选择在报核前申报单耗;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经海关批准同意报核前申报单耗的,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手(账)册报核前申报单耗,不需要逐本审批。这项措施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进一步提供了便利。
 
  “现在有了新政策,我们只要在手册报核前按实际单耗申报就可以准确核销。”郑有涛表示。
 
  针对辖区进境粮食加工企业存在的困难,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积极开展调研,向企业精准宣传解读报核前申报单耗相关措施,指导企业在手册报核前按实际单耗申报,确保单耗申报与企业生产实际相吻合,减少企业非主观故意的溢余短少等违规,有效降低企业关务经营支出。
 
  同时,为助力粮油产品稳产增效,东莞海关选派保税、综合、属地等多部门骨干成员,联合“绿动力”植检专业团队专家人员“送服务上门”,助力企业增产扩能、降本增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辖区粮食企业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
 
  “海关指导我们开展报核前申报单耗,我们再也不用为单耗申报的准确性而烦恼了。”
 
  东莞海关副关长吴丽明说:“对进境粮食加工企业开展‘精准滴灌’式服务,是我关践行‘浦江经验’的具体实践,也是开展全国海关第二批主题教育的成果。我关将积极收集汇总改革过程中加工贸易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做到‘点对点’精准问需民情、‘心贴心’找准问题症结、‘实打实’解决实际问题,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助力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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