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9日,为维持国内市场稳定,俄政府决定暂时禁止出口大米,该措施原定实施至12月31日。
公告指出,政府还确立了从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扎波罗热州、赫尔松州免税出口谷物作物、葵花籽油和葵花粕的配额,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俄政府强调,大米出口禁令不适用于对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南奥塞梯和阿布哈兹出口的情况,俄产大米也可被用于对外人道援助,也可对其进行国际中转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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