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部分修改单,允许强调没有使用过某种原材料或成分的标示或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12-27 10:0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235  原文:
核心提示:12月26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总统令第34060号,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法规修改前强调没有使用过的原材料或成分,间接地对其他企业的产品有不同的认识内容的标识、广告属于不恰当标示、广告,为了对消费者的判断有所帮助,新设定条款,有必要强调没有使用过的原材料或成分的标示、广告不属于不恰当标示、广告。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6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总统令第34060号,修改《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法规修改前强调没有使用过的原材料或成分,间接地对其他企业的产品有不同的认识内容的标识、广告属于不恰当标示、广告,为了对消费者的判断有所帮助,新设定条款,有必要强调没有使用过的原材料或成分的标示、广告不属于不恰当标示、广告。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3-12-27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