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制定《替代食品标示指南》,拟在使用植物性原料生产的,与动物性食品相似的产品上标示“替代食品”的经营商应遵守相关及方法。
替代食品:使用植物性原料、微生物、食用昆虫、细胞培养物等替代动物性原料,生产出与现有食品相似的形态、味道、组织感等并销售的食品。
该指南适用于生产、加工、进口、分装替代食品的经营商在替代食品的容器或包装上标示替代食品的情况。
需要标示的项目包括:在替代食品的主要展示版面必须明确标示△“替代食品”用语△不要误认为是动物性食品等的产品名称△是否包含动物性原料。
此外,该指南中还详细介绍了替代食品的标示方法。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