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初榨植物油和改性植物油等定义,如初榨植物油指完全通过温度受控的机械压榨过程获得的植物油,该过程不会改变油的性质,后续还可以采取洗涤、倾析、离心和过滤等进一步处理
明确复合食用植物油的定义和产品范围,即含有2种或2种以上不同植物来源油脂的产品,但含有仅作为调味或风味物质的多种油脂的产品不属于复合植物油;
补充规定改性植物油的保质期为24个月;
规定氢化植物油的标签名称必须标注“氢化”字样等。
该修订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9月14日。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