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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韩国食药部规定可以向企业发放电子营业登记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8-21 10:0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221  原文:
核心提示:8月21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407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8月21日,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407号公告,拟修改《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提前预防营业登记证的毁损、丢失、伪造、编造篡改等,韩国食药部规定可以向企业发放电子营业登记证。此前营业登记变更及申报等必须提交营业登记证原件,为了提高营业者的便利性,豁免了提交电子营业登记证的义务等。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3年10月2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3-08-21
 
 地区: 韩国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食品 食品药品安全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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