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0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宁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合力解决南美白对虾良种“卡脖子”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科技部、海关总署,现答复如下:
依据《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对进境南美白对虾等种用水生动物实施检疫准入制度。目前,美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种用南美白对虾已获得检疫准入资格,海关总署正在积极推进以色列、墨西哥、新加坡种虾输华准入。我部高度重视南美白对虾育种创新,在国家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中设立虾蟹类产业技术体系。为加强南美白对虾选育产学研合作,我部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计划的通知》,组织包括南美白对虾在内的7个重点水产品种开展育种联合攻关。为充分发挥现代种业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我部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优势企业遴选活动,5家以南美白对虾育种为主的企业入选。2022年,我部下发《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遴选发布了包括6家南美白对虾企业在内的121家企业为国家水产种业阵型企业。我部一直高度重视水产种业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今年4月,我部根据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制定下发了《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进一步加强南美白对虾苗种质量监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南美白对虾种质资源品类引进支持与选育关键技术提升,加强南美白对虾选育产学研合作与育种质量监管,推动南美白对虾种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010-59192996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