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内容如下:
制定有必要禁止进入韩国国内的原料及成分的指定及解除指定的标准和流程;对不履行召回措施、召回计划报告或拒绝、妨碍、回避扣押、销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用于生产本公司产品的食品原料也属于计划进口快速通关的产品;即使产品名称不同,只要生产国、境外生产企业等相同,就可被视为韩国进口食品中的“同一公司同一进口食品”,豁免精密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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