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4月1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某企业从中国连云港(LIANYUNGANG QIANSONG TRADE CO., LTD)进口、销售的胡萝卜三唑醇超标,命令其停止销售并召回该产品。
该产品中检出三唑醇0.06 mg/kg,在韩国,该类产品中三唑醇的标准应不超过0.01 mg/kg。
召回对象:韩国某企业进口、分装、销售的中国产胡萝卜(生产年份: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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