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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调整对日本受禽流感疫情影响地区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限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2-13 15:4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泽夕    浏览:342  原文:
核心提示:2023年2月2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称对日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限制进行调整。
   食品伙伴网讯  2023年2月2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称对日本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附近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限制进行调整。
 
  由于日本宫城县发生H5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自2023年1月28日起,将对日本宫城县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禽流感病毒灭活要求热处理的家禽产品不会受到进口限制的影响。
 
  据了解,2022年11月7日,2022年12月14日、23日和28日,新加坡对日本爱知县、福岛县、山形县、香川县、冲绳县、鹿儿岛、冈山县和长崎县受H5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影响地区的家禽及其产品实施临时进口限制。
 
  目前,该地区的疫情已经得到解决,新加坡食品局表示,解除以上进口限制。
 
  为方便其他家禽和家禽产品的通关许可,在进口家禽及产品时,随附的兽医健康证明书还应包括以下额外证明:
 
  a. 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以及H5和H7低致病性禽流感(LPAI)是出口国应通报的疾病。
 
  b.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的定义,肉类来源的禽类未接种H5和H7亚型禽流感疫苗。
 
  c. 家禽肉和肉制品不是源自日本茨城县、新泻县、宫崎县、青森县、广岛县、埼玉县、福冈县、群马县、千叶县、大分县、滋贺县和宫城县的禽类。
 
  d. 肉类来源的家禽是在日本出生、饲养和屠宰的,或者是从具有同等家禽健康状况的国家合法进口的日龄雏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3-02-13
 
 地区: 新加坡 日本
 行业: 畜禽肉品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家禽 禽流感 食品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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