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3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过去,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应在本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告生产业绩等,法规修改后,延长报告期限,生产业绩可在次年2月底前报告。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