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2-86号告示,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酒类(酒精除外)不属于强制标示营养成分信息的产品,仅允许其标示热量。
2. 制定不添加钠、不加盐的标示标准。
3. 修改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允许低于特定标准的误差范围和白菜泡菜的钠允许误差范围。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