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主要内容如下:
在进口食品等的进口申报单上附上照片,提高文件检查效率;法规修改前,接受精密检查的水产品,如果生产国、品类名称、出口企业相同,则在5年内再次进口时不再检查,法规修改后增加“境外生产企业相同”的条件,以增强水产品的安全性;如果进口食品销售商拟通过电子商务或网络销售的形式进行营业,则可以将住宅用途的建筑物用作办公室,放宽了设施标准;新增在代理进口申报的过程中对不属实申报或提供虚假文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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