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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将人工养殖水产品纳入出口许可管理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7-07 15:47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27 原文:
核心提示:2022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EEC)网站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董事会决定将欧亚经济联盟关税区的出口许可程序扩大到人工养殖的野生活体动物。
  2022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EEC)网站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董事会决定将欧亚经济联盟关税区的出口许可程序扩大到人工养殖的野生活体动物。EEC海关关税和非关税局副局长WasilyaBaikadamova称该决定是由于以水产养殖产品为幌子,通过非法捕捞获得的有价值的水生生物资源出口案件增加。她解释说,现在在欧盟的框架内,有一个出口野生水生生物资源的许可程序,在与第三国的贸易中适用非关税监管措施。同时,在技术上不可能确定在野外捕获和在水产养殖中生长的水生生物资源的不同来源。该决定将在其正式发布之日起60个日历日后生效。根据欧亚经济联盟的监管框架,水生野生动物生物资源的出口是在向联盟国海关当局出示出口许可证和(或)结论(许可文件)后进行的。为了获得它们,联盟国家的授权机构应特别提交确认捕捞合法性的文件。
日期: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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