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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食品行业舆情盘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4-30 12:3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文雯    浏览:2343  原文:
核心提示:2022年4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澳优、美赞臣1段婴儿配方奶粉检出香兰素被罚;雅士利因奶粉广告声称可替代母乳被罚款20万元;永辉、欧尚、沃尔玛等多家企业因销售过期食品被罚;费列罗巧克力涉嫌沙门氏菌感染事件;卡士酸奶1批次风味发酵乳酵母超标;康师傅、双汇等多品牌食品中发现异物;韩国火鸡面被爆保质期双标;星巴克、瑞幸咖啡系统相继出现bug;康师傅老坛酸菜方便面带文件重返超市货架;网售自制食品被举报“三无产品”遭索赔引热议。
  食品伙伴网讯 2022年4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
  澳优、美赞臣1段婴儿配方奶粉检出香兰素被罚
 
  4月,两家知名品牌1段婴儿配方奶粉因在抽检中检出香兰素被罚款,涉及澳优乳业和美赞臣。
 
  4月1,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2022年第8号抽检通告中,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总代理的原产澳大利亚的“淳璀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检出香兰素。长沙市望城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立即召回并封存不合格食品6726罐,没收违法所得2.03万元,罚款962.13万元;
 
  4月2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进口总经销的铂睿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抽检中检出香兰素、乙基香兰素不合格,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29.4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289万元。
 
  据了解,香兰素,又名香草醛、香兰醛,化学名称为4-羟基-3-甲氧基苯甲醛,天然存在于香荚兰豆中。它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因具有香荚兰豆香气及浓郁的奶香,广泛运用于各种需要增加奶香气的调香食品中,尤其是乳制品、烘焙食品、饮料和食用油中。
 
  按照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也就是说,1段婴儿配方奶粉中不得添加香兰素,不过,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可按照规定限量使用香兰素,其中,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香兰素的最大使用量为5mg/100mL,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香兰素的最大使用量为7mg/100g。
 
 
 
  雅士利因奶粉广告声称可替代母乳被罚款20万元
 
  4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雅士利国际婴幼儿营养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因在瑞哺恩奶粉广告宣传中含有“最接近母乳的奶粉”“亲乳奶粉”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被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经查明,当事人为提高奶粉品牌知名度,扩大奶粉销量,于2021年1月12日与北京热源汇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热源)签订《服务采购年度合同》,约定由北京热源向当事人提供品牌SEO服务,通过在百度、小红书、微博以及其他第三方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当事人产品宣传信息,其中包含亲乳宣传。
 
  合同约定将搜索关键词“最接近母乳的奶粉”“亲乳奶粉”“哪种奶粉最接近母乳”“接近母乳的奶粉有哪些牌子”等与当事人经营的瑞哺恩奶粉关联,即消费者通过搜索上述关键词,可能在百度等搜索引擎的结果中靠前出现当事人产品,即在搜索引擎前排页面以及下拉框中出现当事人瑞哺恩奶粉。广告和服务内容为当事人提出,并在合同中予以确定。
 
  当事人委托北京热源在互联网上发布了“#瑞哺恩亲乳奶粉##最接近母乳的奶粉#新型全价母乳结构脂UPU的开发,无论是对提升中国科研实力或是乳业影响力,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乳业在全球的话语权,也意味着中国将由此进入引领全球母乳研究的新时代”、“他来了他来了,最接近母乳的奶粉来了对于纯母乳喂养的宝宝来说,最初添加奶粉时基本都会遇到一些状况,比如出现上火、便秘的现象,口感不和宝宝胃口,但是为了找到最接近母乳的奶粉总换奶粉对宝宝来说也未必是好事,所以建议大家在最初的时候,就给宝宝选到一款优秀的口粮。瑞哺恩菁珀是不错的选择,这款奶粉味道清淡,和母乳味道很相似,它还采用了第三代 OPO 技术,里面的 OPL:OPO 的比例在 1.3-1.6 之间,可以很好地促进钙吸收、减少钙皂形成,避免便秘现象出现”、“断奶:奶粉选对了,全家皆大欢喜。有消息称雅士利亲乳UPU 能使母乳脂肪相似度高达 90%,为了避免踩坑一定要研究下”等多条明示或者暗示当事人产品可替代母乳的广告。
 
  当事人通过采购搜索引擎优化服务的形式在互联网发布“最接近母乳的奶粉”“亲乳奶粉”等广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规定。
 
 
  永辉、欧尚、沃尔玛等多家企业因销售过期食品被罚
 
  4月,永辉超市、欧尚超市、沃尔玛等多家企业因销售过期食品被罚款。
 
  永辉超市上海、成都多家分店因销售过期食品被罚,其中,上海永辉杨浦超市有限公司鹤庆路分公司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腊滋多烟熏肉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1.31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20日从上海云阳食品有限公司处购进了5kg的“腊滋多”烟熏肉,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1日,保质期:4个月。2021年12月2日,当事人以99.98元/kg的价格向消费者售出了1.592kg上述批次的腊滋多烟熏肉。
 
  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区金楠天街分公司、金牛区北城天街分公司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分别被罚款6.5万元和5万元。具体处罚事由显示,金楠天街分公司涉及销售过期食品及混有异物的食品,北城天街分公司涉及销售过期的“双汇筷厨”煎烤炒菜肠。
 
  无独有偶,欧尚超市北京、上海两地分店也因销售过期食品被罚款。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丰台店,因销售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三元酸奶、安井龙虾味球,未严格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上述过期食品无专用工具设备,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 20000 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332.49 元。
 
  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长阳店因销售过期食品被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6.15元。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17日,向消费者销售了一瓶“星巴克抹茶星冰乐奶茶饮料281ml/瓶”,已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00814,保质期9个月)。2021年5月1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五瓶“星巴克抹茶星冰乐奶茶饮料281ml/瓶”在架销售,已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00814,保质期9个月)。又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19日,向消费者销售17包“中国香港出前一丁九州浓汤猪骨风味棒丁面188g/袋”,后查明均已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0.07.18,保质期十个月)。现场未发现其它过期商品。又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2日,向消费者销售一包“海之最散装糕点系列(W)”,后查明其中有一小袋“多鲜果子面包”已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11118,保质期60天)。现场未发现其它过期商品。
 
  另外,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上海施湾分店(下称“当事人”)因销售过期食品及标价外加价出售商品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7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74元。
 
  经查实,2022年1月6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有“惠宜芡实”正在销售,标价为29.9元(不含税),其中7包的生产日期为“2020.12.05”,19包的生产日期为“2020.12.31.”,保质期限均为12个月。至被查获,上述26包“惠宜芡实”均已超过保质期限。另查实,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案发,当事人将上述产品实际销售价变价为40.9元(不含税),标价仍为29.9元(不含税),期间共计销售上述产品1包,因当事人已将多收消费者的11元退还,故无违法所得。
 
 
 
  舆情点评

  本月曝光了多家知名企业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案例。一方面说明监管部门一直在加大各种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保证老百姓的饮食安全;另一方面说明一些企业在管理中存在漏洞,还有一些企业缺乏自律性,同时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追求利润而忽略产品质量控制。

  因此,监管部门需要继续加大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对相关企业起到震慑作用;企业需要加强自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生产经营。
 
  费列罗巧克力涉嫌沙门氏菌感染事件
 
  4月9日,“费列罗巧克力涉嫌沙门氏菌感染”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据悉,意大利巧克力生产商费列罗集团宣布在全球范围内召回其在比利时阿尔隆(Arlon)工厂生产的任何批次、保质期和包装方式的品类为Kinder Surprise、Kinder Mini Eggs、Kinder Surprise Maxi和Kinder Schokbons的巧克力产品。召回原因是上述产品可能受到沙门氏菌污染。此事一经曝出,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对此,4月9日晚,费列罗中国在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回应称,费列罗中国向消费者承诺,由中国生产以及进口至中国内地(包括在途与官方渠道在售)的全线健达产品,均与涉事的比利时生产工厂无任何关联,不在此次召回范围内。
 
  4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暂不通过任何渠道购买费列罗集团召回的比利时阿尔隆工厂生产的部分巧克力产品。消费者如有以任何方式获得上述相关产品,应立即停止食用,与原获得渠道联系退货事宜或与费列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联系。
 
  随后,欧盟RASFF通报网站消息,2022年4月15日,欧盟更新了2022.1799号通报,即有关由鼠伤寒沙门氏菌引起的多国食源性感染暴发的信息。据该通报,所涉产品为意大利巧克力生产商费列罗集团在比利时阿尔隆(Arlon)工厂生产多款巧克力产品。并已分销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4月27日,联合国官方发布消息称,欧美多国暴发与巧克力产品有关的沙门氏菌疫情,相关产品已销往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据悉,2022年3月27日,英国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了单相鼠伤寒沙门氏菌序列34型感染的聚集性病例。调查显示,此次疫情与比利时生产的巧克力有关,这些巧克力已经销往至少113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受影响的产品被确定为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在比利时阿尔隆(Arlon)的费列罗公司(Ferrero Corporate)工厂生产的健达牌(Kinder)巧克力系列产品。4月10日,国际食品安全当局网络(INFOSAN)发布了全球警报,启动了全球产品召回。迄今为止,已有11个国家报告了总共151起疑似与食用相关巧克力产品有关的基因相关病例。截至2022年4月25日,比利时、法国、德国、爱尔兰、卢森堡、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英国和美国共11个国家报告了151例疑似与食用受影响巧克力产品有关的鼠伤寒沙门氏菌基因相关病例,许多病例出现血性腹泻症状,但截至4月25日,没有与此次疫情相关的死亡报告。
 
  相关报道:
 
 
 
  卡士酸奶1批次风味发酵乳酵母超标
 
  4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发布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卡士酸奶(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餐后一小时”双歧杆菌C-I风味发酵乳,酵母项目超标。
 
  对此,卡士乳业方面称第一时间就对冷运环节与销售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卡士乳业表示,低温发酵乳产品出厂后,如果遇到储运及销售终端温度不达标或其他不确定因素,会造成酵母等微生物快速繁殖,涉事批次酸奶可能系出厂后储运或终端温度不达标所致;卡士该批次产品留样经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等机构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
 
 
  康师傅、双汇等多品牌食品中发现异物
 
  4月,康师傅、双汇、星巴克多个知名品牌的食品中发现异物,频频登陆热搜榜。
 
  4月9日,北京一网友反映在星巴克外卖拿铁中喝出咖啡机零件。涉事星巴克门店经理回应称,该咖啡是一位聋哑员工制作,操作时没有听到零件掉落的声音,由于零件是重物,掉落后沉到了杯底,并且该零件颜色与咖啡近似员工没有注意到。针对此事已对消费者整单退款,并给五张饮品券作为补偿。此事为北京首例,星巴克方面对此事也很重视,会统计全北京这个零件有没有松动。关于该物件清洁度门店称挺干净。
 
  4月14日,“双汇火腿肠吃出尖锐异物”的话题登陆微博热搜。有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反映双汇火腿肠里有尖锐异物。该消费者称,他在吃火腿肠时,忽然感觉舌头被异物划烂了,马上吐出火腿肠,发现里面有一根很粗很长的尖锐异物。对此,4月14日晚间,双汇客服对媒体表示,需要产品批号等核实,之后才会有相应处理方案。双汇客服表示,在火腿肠中吃出异物需要登记产品生产日期、产地、批次,会有专门负责人核实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相关负责人会沟通处理方案,请等待核实结果。
 
  4月下旬,接连有消费者反映康师傅方便面中有异物,“康师傅方便面中发现老鼠屎”“康师傅再被曝发现苍蝇干尸”相继登陆微博热搜。据报道,4月18日,吉林白山。张先生在购买的康师傅方便面中发现老鼠屎。张先生称,拆开包装袋吃了口碎渣后,发现面饼上有一颗黑色的老鼠屎,当时就特别恶心,随即联系了官方客服,客服表示可以给到三倍或者五倍的赔偿,但自己希望官方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以及道歉。4月22日,据报道,又有消费者孙先生称泡完面后发现碗中有苍蝇,外观干瘪。对于被频曝食品安全问题,康师傅客服称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有食品安全合格证,出厂时都经过检测。
 
  还有媒体报道称,有消费者反映玉米火腿肠疑吃出老鼠尾巴。4月17日,贵州一女子在超市购买了一包美好牌玉米火腿肠,和室友在吃的过程中吃出疑似老鼠尾巴的异物,具体是什么东西还不清楚。当事人称,包装是完好密封的,吃到后直接呕吐,后续联系了超市和商家,给到的回复是还在跟进中。
 
  另外,有市民爆料称在网红汉堡店Shake Shack广州天环店吃出虫子,投诉后店员说免单。Shake Shack工作人员称,产品的品质可以放心,吃出虫子的事情公司正在调查处理中。

  舆情点评

  本月费列罗、康师傅、双汇等多家知名企业因为食品安全问题登陆微博热搜。其中,多家企业食品安全问题频出,说明其运营及质量管理体系存在问题,作为从事食品生产企业,应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时刻坚守食品安全生产的“底线”,筑牢食品安全的“防线”。
 
  韩国火鸡面被爆保质期双标
 
  4月9日,“韩国火鸡面被爆保质期双标”的话题登上热搜第一。据报道,近期,有网友爆料称,韩国进口火鸡面存在保质期双标问题,其在中国销售的产品保质期显示为一年,但在韩国本土销售的产品保质期显示为半年。
 
  对此,电商平台三养食品旗舰店客服回应称,三养火鸡面均是从韩国原装进口,旗舰店也是品牌正规授权的店铺。他们有完整品牌授权资质、海关报关单等正规资质。三养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三养食品在中国销售的火鸡面保质期都是12个月,并由宁波保税区宁兴优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代理商。
 
  4月10日,宁波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已将此事转达消保分局进行核实调查。
 
  4月11日晚,据央视财经报道,方便面生产企业三养食品给出回复称,三养食品所生产的方便面都是在韩国本土生产,并获得国际性食品安全认证。考虑到从产品生产到全世界消费者的过程需要经过韩国陆运及国际海上运输、进口对象国或地区的检疫、清关等漫长的过程。公司对出口方便面适用延长保质期等出口产品的标准,不仅是中国,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方便面保质期同样为一年。据悉,三养食品在出口产品生产过程中添加抗氧化成分,延长流通期限,而韩国国内产品则流通速度较快,不添加抗氧化成分。
 
  星巴克、瑞幸咖啡系统相继出现bug
 
  4月,星巴克、瑞幸咖啡系统相继出现“bug”问题,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4月12日,有网友反映,星巴克App出现bug,账户里忽然多了优惠券,包括生日邀请券、周年庆邀请券等。
 
  4月12日13时,星巴克中国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系统确实出了bug,正全力抢修,当天暂时无法使用星巴克APP和微信小程序,以及账户里面的优惠券。此外,有网友提出,多出的优惠券会不会回收。星巴克客服回应称,如果优惠券可以在门店正常核销的话,是可以使用的。
 
  无独有偶,4月18日,有网友反映,瑞幸咖啡饿了么平台出现bug,多款套餐产品出现超低价格,用户下单有大幅优惠。
 
  针对此事,瑞幸咖啡在官方微博发布道歉信称,由于饿了么后台价格配置问题,导致瑞幸椰云套餐价格短时内出现错误,门店受到大量异常订单挤压。现已紧急取消了饿了么平台异常订单,饿了么门店暂时闭店。瑞幸将考虑做用户补偿并另行通知。随后,瑞幸咖啡官方微博再次发布微博称,经核查,瑞幸BUG是运营人员配置失误导致,其已经在处理后续问题。
 
  4月19日,瑞幸咖啡再发布声明称,此次所有损失由瑞幸咖啡全部承担,并将于当日陆续为饿了么所有退单用户补发“32元代金券”,有效期至4月30日。同时,因为前一日早高峰等待时间异常而取消订单的用户,也将补偿优惠券。
 
 
  康师傅老坛酸菜方便面带文件重返超市货架
 
  4月13日,“康师傅老坛酸菜方便面重返超市货架”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据悉,3·15晚会曝光插旗菜业土坑酸菜后,康师傅等合作企业连夜致歉,部分电商平台、超市下架老坛酸菜相关商品。最近,在云南昆明部分超市,老坛酸菜方便面重回货架,一起出现在货架上的,还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2年3月23日发布的《行政建议书》和两家酸菜供应商的检测报告等。
 
  《行政建议书》中提到,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16日对康师傅(昆明)方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坛酸菜牛肉面所使用的酸菜料包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使用的老坛酸菜料包供应商分别为“四川厨之乐食品有限公司”和“四川天府味道食品有限公司”。两户供应商证照齐全,所供应的近期酸菜料包均有自检报告和外检报告。现场对仓库及正在进厂的酸菜料包检查,未发现央视3.15晚会曝光涉事企业的产品。
 
  随后,针对老坛酸菜方便面带文件重回超市货架一事,康师傅昆明分公司日前发布道歉声明称,已要求全部撤回在超市张贴的文件,将在社会大众监督下反思和改进。
 
  舆情点评

  近年来,多家知名国际品牌被曝出“双标”行为,频频触碰消费者的敏感神经。企业为了利益,偷工减料、节约成本,仗着进入中国市场的垄断或优势地位以及消费者的偏好,不择手段来蒙骗和歧视中国消费者。但是,随着消费升级的大趋势,以及本土消费品牌的崛起,国内消费者们已经不再盲目追求海外品牌消费了,而是越来越看重产品的品质和消费体验。长此以往,它们必将丢失之前积累的良好口碑,失去中国消费者的欢心。

  星巴克、瑞幸咖啡系统相继出bug,说明企业在管理中存在漏洞,需要加强自身管理体系建设。此外,这或许是企业的一种营销手段,但是决定消费者最终是否长期买单的是优秀的产品而不是营销手段。

  老坛酸菜牛肉面重返货架引发网友强烈关注。对于任何遭遇品牌危机的企业,复出的关键是企业严把质量关,接受社会的监督,用好的产品来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信任的重建是需要时间的,康师傅这种拿着相关文件重新上架的行为,只是治标之策,并非长久之计。作为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坚决守住食品安全的生产底线,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标准,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优质的产品。
 
  网售自制食品被举报“三无产品”遭索赔引热议
 
  4月,发生了两起网售自制食品被举报“三无产品”遭索赔的案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重庆一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法院判其退赔5万事件引发网络热议。
 
  据报道,2021年7月,重庆的王女士在微店卖出一批自制的粉蒸肉和烧白后,因产品未贴生产信息标识,被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经过法院一审、二审,王女士均败诉,要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共计约5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产品在销售时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者信息等必要信息,应认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因此王女士应承担责任。王女士表示,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4月21日,原告邵某的律师吴先生在媒体采访中表示,王女士的毛妈妈土特产店出售“三无产品”并非第一次,她卖的食品也没有经过检测合格。关于原告是不是专职打假者,吴律师表示:“法无禁止即可为。邵先生是懂法的消费者而已。”此外,对于被指称是“职业打假人”,邵某并不否认。邵某称“她就是把家里老人拉出来博同情,其实食品加工厂跟老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4月22日,重庆一中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期,部分媒体报道了“卖150碗熟肉‘三无产品’被罚案”引发社会关注,经核实该案系上诉人忠县毛某某土特产经营部与被上诉人邵某某产品责任纠纷案,重庆一中法院已于2022年4月7号做出二审判决。4月22日下午,重庆一中法院派员前往当事人所在的重庆市忠县马灌镇白高村,主动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释明,告知其如对二审判决不服,可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二审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工作人员还介绍了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流程,并提供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实务指南》手册、《民事再审申请书》常用诉讼文书格式等材料。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尊重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相关后续情况,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信息发布。
 
  4月24日,原告方邵某某表示:①对方可以依法上诉甚至反诉。但不能靠卖惨博同情;②对于判罚的款项,自己打算捐助给有需要的人;③自己购买的150份扣肉主要是赠送给家人,但自己有品尝过;④即使卖房卖车也会不会妥协。⑤此前涉及的多起纠纷主动撤诉是因为商家主动要求和解。“毛妈妈土特产”店主王女士则表示:他们一直用的是小作坊证,没有加工厂,也没有销售团队。她还表示:底线是退还4500元货款的一半,不接受额外赔偿。
 
  无独有偶,“150碗熟肉官司”热度未过,又有甘肃一网店售80斤牛羊肉被索赔7万余元。4月23日,甘肃的张新生(化姓)反映,他遭遇职业打假人“钓鱼”索赔。据悉,今年3月,有顾客在他的网店内两次购买牛羊肉,该顾客在收到第二批80斤肉后,退掉了前一次购买的两斤肉品,顾客就以商品为“三无产品”为由,要求店方退一赔十,索赔7万余元。
 
  索赔的顾客林先生(化姓)称,自己并非专业打假人,也否认自己“钓鱼”索赔,称其只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在维权。林先生表示,自己之前也有过其他维权行为,如果索赔成功,将把部分赔偿捐给慈善机构。
 
 
  舆情点评

  近年来,网售自制食品被以“三无产品”为由索赔的案例屡见不鲜。商家在自制食品时缺乏食品安全概念,对相关法规标准了解甚少,致使自制食品很容易被认定为“三无产品”,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因此,作为经营主体,商家需要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储备,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不管是散装还是预包装食品,都要按规定标注生产信息,避免相关法律风险;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个体商户能够提高法律意识;此外,对于传统自制食品也需要尽快出台符合实际的标准法规,以此来规范自制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明确指出,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不过,食品安全法在惩罚性赔偿的条款上,也作了若干补充,明确“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此外,针对职业打假人“知假打假”。据了解,在司法实践中,职业打假人是否为“消费者”一直存在争议。有些法院认定职业打假人属于消费者,支持其索赔请求;有些法院则认为职业打假人不属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的消费者,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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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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