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4日,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内阁发布第131号决议:为了执行吉尔吉斯共和国税法第289、297、298和299条的要求,根据吉尔吉斯共和国宪法“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的第13、17条规定,吉尔吉斯共和国内阁决定:对婴儿食品、用于生产植物油的原料等进口至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的产品免征增值税。该决议以正式公布为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